浙江中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1.9万吨核工程钢制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信息公开

浙江中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1.9万吨核工程钢制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信息公开

2015-09-30 15:55:53

浙江中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1.9万吨核工程钢制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信息公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的评价项目在公司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浙江中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海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新区滨海大道以北、海湾大道以东、椰岛路以西,禾众汽车商贸园以南地块
(3)项目联系人:申钊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年产1.9万吨核工程钢制品建设项目
(2)项目简介:浙江中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资46189万元,在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新拍土地100050平方米(150亩),建设6#车间、7#车间、焊培理化楼、物项储存库、物项储存库2、油漆库、配电房、气体瓶库、空压机房、办公楼、倒班宿舍、食堂活动中心、堆场、值班室等建筑物,购置机加工、焊接、喷丸、喷漆等设备,采用放样、号料、下料、压制、折弯成型、组对、焊接、喷丸除锈、油漆涂装等工艺或技术,本项目建成后,将整个钢结构分公司搬迁到新厂区与浙江中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共用场地,形成年产1.9万吨核工程钢制品的生产规模,实施年产1.9万吨核工程钢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三、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类别姓名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师莎莎2015年9月24日申钊
检测/采样人员王根强、黄育成2015年9月26日瞿增

四、类比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序号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合格率
1电焊烟尘6100%
2臭氧450%
3一氧化氮4100%
4二氧化氮5100%
5锰及其无机化合物5100%
6一氧化碳1100%
7炭黑粉尘1100%
8其他粉尘(氧化铁尘)2100%
91100%
10甲苯1100%
11二甲苯10%
12异丙醇1100%
13甲醇1100%
14电焊弧光6100%
15噪声1384.6%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根据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 51 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综上所述,浙江中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9万吨核工程钢制品建设项目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结合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等内容加以补充和完善,项目建成投产后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酸洗钝化岗宜采用槽边侧吸风设备,废气需经净化后排放;
(2)对氩弧焊岗、手工焊岗、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岗、碳刨岗的通风管道合理设计,操作台面控制点风速不低于0.25m/s,建议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施工安装。碳刨岗宜设局部侧吸风罩,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加设自动喷淋装置,湿法作业;
(3)喷砂房和喷漆房机械通风系统进风口、喷砂岗员工送风服吸风口位置应设于室外空气清洁处,并低于排风口,同时进风口与排风口应有一定距离,避免进风、出风短路;
(4)调漆房应设吸排风装置,在调漆岗位设置侧吸风罩,废气需经净化后排放。
(5)喷砂岗的瞬间噪声较大,企业拟单独隔离设置,建议使用隔音材料进行隔离。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1、《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基本可行。
2、建议:
(1)职业卫生部分
①具体描述喷漆房布局及调漆房通风设施设置情况,对喷漆、调漆作业人员防护情况做进一步描述及评价建议;
②对碳刨岗位作业提出防尘措施建议。
(2)放射卫生部分
①完善X射线探伤室与周边其他作业场所布局的描述、评价;
②完善X射线探伤室屏蔽厚度计算及评价;
③完善放射防护安全装置的描述和建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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